北京交通协管员“处罚”违法停车的权限,已被叫停。自即日起,发现违法停车,交通协管员只能立即上报交警,不能再行使“贴《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》”、“照相取证”的“岗位职能”。昨日,北京市交管局透露了这一消息。

    协管员执法权已全部取消

    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取消交通协管员“贴条”和照相取证的相关职能,这是公安部《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》所作出的要求。该局日前已下发通知,责令各交通队自即日起执行新规定,违法停车必须由交警亲自处罚、取证。对此前协管员采集的违法停车信息,须于昨日前全部录入系统。本次调整后,北京交通协管员不再具备任何执法权限。

    协管员重点巡视一般道路

    职能调整后,协管员的工作方式主要是“劝阻、及时上报”,重点巡视检查胡同、小区周边等一般道路,对造成交通堵塞、严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、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放的车辆,如驾驶员在现场,须劝阻;不在现场,及时上报交警。北京市交管局该位负责人说,各重点街区还将安排协管员岗位,劝阻机动车违法停车。

    该位负责人说,叫停协管员拍照、贴条,并不等于北京对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有所削弱,目前北京拥有的高科技交通管理能力,已能达到重点地区全覆盖,“充分发挥科技手段,持续管控重点路段、奥运场馆周边、交通枢纽、繁华商业区。还要安排专人,利用电视监控设备,监控违法停放的车辆。违法停车一经发现,交警将以最快的速度到现场取证、严格处罚”。

    反应

    协管员:全靠交警未必管得过来

    “其实我们也不想拍照,贴条,可这是工作”,昨日下午,在东城区一大商场门前,正在路口值勤的交通协管员接受采访时说,有几次他刚贴完条,车主恰在这时返回,差点对他抡胳膊,“这活儿不好干”。他表示,事实证明,北京复杂的交通环境,需要交通协管员,“全靠交警未必管得过来”,但协管员的身份有些尴尬,“我们很想好好干,可没有权限,管多管少都不对”。

    司机:协管员只应该协助警察

    昨日下午,在东方广场地下停车场,四位准备驾车离开的青年男子接受采访时一致表示,“协管员贴条早该取消”。王先生说,“协管员”这三个字,已经明确了其岗位性质,“协助交警管通交通”,而不是“代交警管理交通”,“执法权由哪些人来行使,这是最为严肃的问题。相关法律从没赋予过协管员执法权”。

    背景

    协管员“越权执法”被削权

    2005年7月,原分属于交管局及北京各公司的3300多名协管员,统一归入北京市交管局。鉴于此前存在的“越权执法”问题,如个别协管员让违章人“花钱消灾”等,市交管局出台《交通协管员七条禁令》,叫停协管员“拍照取证机动车压线、走公交车道”等权限,原岗位职能仅保留一项:协助交警查处违法停车,可以对违法停放的车辆“贴条”、拍照。